“流金岁月·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”系列活动即将举办

2016-11-15 10:37:00来源:作者:

  时光如梭,生命如歌。山东画院在以时代丹青展现美丽中国的创作进程中,走过了齐风鲁韵30年的流金岁月。

  山东画院创建于1986年8月,鲁编[1986]163号文《关于山东画院机构编制的批复》确定,编制10人,实体机构为山东画院办公室,请山东省德高望重的著名书画家和领导人担任院长、艺术顾问和顾问,聘请省内优秀的美术创作人员为高级画师和画师,致力于弘扬齐鲁文化,开展美术创作,进行艺术交流,组织赈灾、拥军、下厂下乡等各类服务活动,繁荣山东美术事业。

  进入新世纪,随着山东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,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战略目标,根据山东美术事业繁荣发展的需要,作出了提升山东画院建制的重要决策。2011年1月,鲁编[2011]6号文“关于调整山东画院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”,确定山东画院为副厅级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编制35人,设院长1人,副院长2人,下设办公室、创作部、研究部三个副处级部门。2015年又内设了书法院和青年画院,使山东画院的社会职能更加完备,成为全省美术创作与研究的中心,担负起组织美术创作、开展理论研究、举办学术展览、进行指导培训、对外文化交流,开创山东画院事业的新局面的重任。

  山东画院领导班子以习近平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为指针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把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作为中心任务,先后赴台湾、云南、新疆、泰山、三孔、晋陕、矿区、老区、部队采风写生;深入青州、临沂、长岛、微山湖、崂山一线建写生基地接地气;落实中共山东省委的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,实施了“推动形成‘齐鲁画派’文化工程研究”系列大型项目,取得多项成果;充分发挥山东画院职能作用,推动齐鲁文化走出去,贯彻文化惠民政策,深化公益文化服务,为山东文化强省建设,促进山东美术事业发展,作出了应有的贡献。

  在山东画院建院三十周年来临之际,为全面展示山东画院30年来所取得的学术成就与创作成果, 2016年11月19日,将举办由山东省文化厅主办、山东画院承办的“流金岁月·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”等系列活动。

  一、举办“流金岁月·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”开幕式

  时间:11月19日上午10时,展期至11月30日

  地点:山东美术馆C1展厅

  “流金岁月?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” 共展出建院三十年来的优秀作品近百件,包括历任院长、艺术顾问、院委会、艺委会成员、在职画家及签约画家,既有老一辈画家的经典之作,也有中青年画家的精品力作。展览配以山东画院建院30年来的史料图片和音像,全面系统的展示山东画院30年成长的轨迹和取得的各项成绩。展览期间,山东美术馆大厅将播放我院特别制作的《流金岁月30年——前进中的山东画院》专题片。

  二、举办“流金岁月?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研讨会”

  时间:11月19日上午11时

  地点:山东美术馆一楼咖啡厅

  研讨会届时将邀请国内画院代表、美术理论家及艺术家参加,围绕“流金岁月?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展”深入研讨,就在新的社会环境下,画院的现状,体制、特性以及不可替代的作用进行探讨。同时,《流金岁月?山东画院齐风鲁韵30年作品集》《推动形成“齐鲁画派”文化工程研究》《山东省中国画学会首届作品展作品集》首发。

  三、举办《山东画院美术家系列作品集》《山东画院建院30年史料文献集》发布座谈会

  时间:11月19日下午3时

  地点:山东大厦

  《山东画院美术家系列作品集》共19册。其中17册收入现任院内画家、签约画家的创作成果、艺术活动轨迹及文字资料等,反映了他们的从艺历程及成就,为今后我省的美术研究提供详实资料。另外2册收录展示山东画院名誉院长、艺术顾问、艺委会委员及院内已退休画家的代表性创作成果。《山东画院建院30年史料文献集》从“继往开来”部分的理论、怀旧文章到“开启新篇”展示近年来山东画院的部分工作,再到“山东画院大事记”根据年表列出画院从成立到发展的一步步扎实脚印,详实记录了山东画院三十载的发展历程,成为山东画院的文献史料。

  座谈会将围绕山东画院建院30年以来的发展历程、取得的艺术成就,以及今后山东画院事业的繁荣发展进行深入座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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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于笑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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